日前,原BP全球化工及BP中国法律总监许向民先生加盟阳光,担任阳光所的高级顾问。
许向民先生此前在BP带领的团队,包括三位在英国的律师、一位在美国的律师和五位在中国的律师,其责任是为BP在亚洲、欧洲和北美的全球化工业务和BP在中国的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许先生拥有加拿大安大略省、英格兰和威尔士及中国香港执业律师资格。在加入BP前,他曾任加拿大多伦多Smith,Lyons,Torrance, Stevenson & Mayer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Lovell White Durrant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英国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和合伙人。
许先生是公司法、商法、国际贸易法和项目融资、并购方面的执业律师,从1995年开始,许先生大量参与了与中国相关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电力、石油天然气、化工、采矿、运输、电信、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项目。近几年,许先生还从事了大量的仲裁、诉讼和争议解决案例以及公司合规业务,包括反垄断、反行贿受贿、反洗钱及国际贸易制裁方面的合规业务。
据悉,许向民先生加盟阳光所之后,将主要负责为阳光所国内外客户提供战略性的项目支持;提升阳光所与国际化律所的合作;为阳光所年轻律师提供帮助和培训;对阳光所的管理战略问题和方向问题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