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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所环境法高级顾问竺效教授赴复旦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发布时间:2017-11-17 来源:阳光律师

11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阳光所环境法高级顾问竺效教授受邀赴复旦大学法学院,就政府生态环境损害索赔问题进行主题演讲,并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带领的环境法团队进行了研讨。我所律师助理、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法学博士张燕雪丹亦陪同参会。

作为国内较早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竺效教授就民事公益诉讼中作为赔偿和救济对象的生态损害进行了论证分析。他首先就是否存在环境公共利益进行了分析,提出受损环境公共利益应当合理界定,并认为生态损害是区别于传统侵权损害赔偿中公私财产损失的另一类新型损害——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竺效教授通过对比欧盟法,以及对有主自然资源和无主自然资源的分类,进一步论述了生态损害赔偿的困境,以及未来就该类损害赔偿的立法必要性。竺效教授也分析了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一基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政磋商和求偿机制未来的法治化路径,以及与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求偿主体和求偿机制的理顺建议。

竺效教授所做专题分享在复旦大学法学院师生之间引起强烈反响,大家针对演讲中的提及的系列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该活动是阳光所参与环境前沿法律探讨的最新进展,作为能源与环境领域的领军律所,我们一直关心环境保护立法和实践的每一个重要问题。站在时代的最前沿,我们时时把握法律动向,以期能够为客户提供最前沿和最全面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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