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产业联盟年会在北京召开,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ERE研究中心主任陈臻律师应邀出席,并受聘担任联盟专家委员会暨核电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阳光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办公室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申嵩律师还为与会代表做了“阿根廷投资法律风险”主题演讲,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核电“走出去”过程中需要注意和规避的风险。
“走出去”联盟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核电企业联合发起,由核电技术开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工程咨询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等3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行业组织,其宗旨是推动中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向国际。随着中国核企开拓海外市场不断深入,为增强我国核电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及风险控制能力,加快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步伐,联盟决定成立中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暨核电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对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作为中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的智囊团。
核电“走出去”是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要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必定给能源企业带来更大的机遇,但风险与机会伴生,“走出去”仍然如履薄冰。陈臻律师是国内公认的顶级能源与环境法律实务专家,曾参与核电管理条例、核安全法、核损害责任赔偿法的立法研究工作。陈臻律师作为唯一一位法律界代表受聘为“智囊团”副主任,意味着核电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对阳光所法律服务的认可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