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资讯
Sunshine Overview
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阳光所担任首届委员单位!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阳光律师
4月17日,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以下简称“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在京成立。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办公室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申嵩律师,合伙人、北京办公室国际工程业务负责人宋玉祥律师与来自其他律所约2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魏昭峰在讲话中指出,成立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意义重大。作为电力国际产能合作的法律服务平台,法律工作委员会是电力企业与法律机构对接的桥梁,更是电力企业出海的护身符。未来我们希望通过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建立,为联盟成员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中提供国际化、专业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为联盟成员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保驾护航。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确定了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单位,阳光所和中伦所、大成所、美国高盖茨所、广东信达所、嘉润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第一届委员单位。

会议讨论了《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就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下一步工作具体事宜进行探讨,理顺未来工作机制,明确未来工作重点,探讨未来工作的方式方法。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常务副会长尤京在会议总结中,对联盟未来的发展方向做了进一步说明, 对电力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未来工作提出了要求及希望,希望通过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建立,进一步促进电力国际产能合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国内第一家专业为能源与环境项目“开发、投资、融资、建设与运营”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的商事律师事务所。阳光网站上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网站访问者与阳光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阳光就特定事项提供了法律意见。本网站所使用的的大部分图片均涉及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如有任何相关版权问题,请与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