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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文
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
国际业务部合伙人
朱宏文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
国际业务部合伙人
业务领域

国际PPP/BOT投资

跨境并购

项目融资

国际工程承包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

律师简介

朱宏文律师,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曾为浙江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现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杭州调解中心调解员,国际律师协会成员(电力法委员会/国际建筑工程委员会/公司与并购法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亚太论坛委员)。


宏文律师擅长涉外法律业务,尤其是境外投资并购、国际工程承包、清洁发展机制(CDM)、外商投资并购、项目融资、国际贸易和技术引进等方面业务,有丰富的谈判经验和合同文本处理技巧。


朱律师20年执业经历集中于为能源与基础设施行业“引进来”与“走出去”及相关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为中国境内的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燃机发电、地铁、隧道等能源与基础设施项目的设备和技术引进以及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牵头阳光所律师团队和当地合作律师共同为中资企业在土耳其、马耳他、埃及、南非、坦桑尼亚、肯尼亚、巴西、厄瓜多尔、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老挝、印尼等30多个国家的能源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并购和工程承包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完成数十项重大交易,部分项目获《商法》杂志“2015年度杰出交易”、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1年度项目融资交易”等大奖,入选《2017中国企业海外可持续发展报告》精选案例。同时,朱律师利用丰富的商务谈判经验、争议解决技能和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经验协助解决了多起涉外争议,曾代理某中资美国上市公司与某知名跨国公司之间的国际仲裁案(HKIAC)以及成功处理多起国际工程承包索赔案件。此外,朱律师擅长研究和处理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新的交易,曾为西气东输配套城市管网和天然气发电项目就中国少有先例的“照付不议”模式购气合同全程谈判,就50多个清洁能源项目首次与国际买家进行碳交易提供服务,为客户争取了良好的交易条件。


朱律师因其专业水准和优质服务获得客户广泛好评和业内较高认可,被《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客户最青睐的20位中国顶级律师”(2013),国际金融法律评论评选为“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卓越律师”(2016),自2016年入选钱伯斯“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卓越律师,2017年被《亚洲法律概况》评选为 “能源与自然资源市场领袖”和“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领袖”。

工作经历

2001年-至今,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国际业务部负责人;

2003年-2004年,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

个人荣誉

连续多年荣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卓越律师;

连续多年荣获钱伯斯(Chambers) “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卓越律师;

2019年,入选“上海市涉外律师人才”;

2018年,荣获Asialaw Profiles “能源与自然资源、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场领袖(Market-leading lawyer);

2018年,荣获上海普陀区“优秀女律师”称号;

2018年,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

2016年,主持完成服务的境外电力并购项目(马耳他能源投资收购项目)获Chambers 2016年客户指南推荐、《商法》“年度杰出交易”;

2014年,主持完成服务的境外电力并购项目(EMBA)获提名ALB2014年度“最佳能源和资源项目”大奖;

2013年,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 “客户最青睐的20位中国顶级律师” 称号;

2011年,主持完成服务的国际EPC总承包项目(Mariveles)荣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年度项目融资”大奖;

2008年,荣获“浙江省省直优秀涉外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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